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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新潮在2015年度全国省级普查办主任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2015-05-17访问次数: 字号:[ ]


 

国家文物局副局长  宋新潮

(2015年3月31日)

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启动三年来,现已进入文物认定和信息采集登录阶段,这是普查最为关键的环节。国务院对普查工作非常重视,今年年初,国务院领导做出重要批示,肯定普查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对普查的目标和任务提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普查质量,推动地方部门建立文物登录制度,提升文物科学保护、管理、利用水平的要求。我们召开2015年度普查办主任会议,主要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总结前一阶段工作成果,研究今年工作任务,进一步做好普查工作。我主要讲四方面的内容:

一、 2014年工作进展情况和总体评价

2014年的普查工作,在各部门各系统的全力配合、全国各级普查办的有效落实、各文物收藏单位的积极参与下,各项工作有效推进。主要取得以下成绩:

(一)普查联系协调机制运转有效

建立普查联系协调机制,加强各部门、各系统的协作,是实现普查目标的重要基础。国务院成立了普查领导小组,在此基础上,国家文物局与8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明确各部门、系统的任务,共同部署普查工作。多次走访中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国管局、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档案局、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国家宗教事务管理局,推动重点行业、系统普查工作。新闻出版、军队、古籍图书等收藏文物较为丰富的系统和国家博物馆、故宫博物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等重点单位高度重视普查工作,建立起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各项任务。

各省(区、市)积极发挥普查联系协调机制作用,共同部署工作,文物部门主动为文物系统外各单位开展现场认定、举办文物信息登录培训指导等,推动各国有单位进一步开展普查工作。浙江省文物局与省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文物认定和信息数据登录工作的通知》,推进高校普查工作。江苏省文物局联合省教育厅共同与高校座谈,协调解决高校普查重点难点问题。上海市文物局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定期联合督查工作机制,保障普查进度和质量。西藏自治区文物局、统战部、民族宗教委员会、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积极做好全区寺庙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的通知》,建立宗教场所参与的普查机制,调动各界力量,推进宗教场所普查工作。

(二)各项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2014年度,国家文物局、全国各省(区、市)文物部门和各级普查办,针对普查的关键环节深入调研,做好人员、经费、标准规范等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科学、规范、有序、高质量推进。

1.普查人员队伍建立完备。

经过过去两年的努力,我们基本建起两支普查队伍。一支是普查员队伍,目前全国共有25829名普查员,各地还发挥高校学生、离退休人员和志愿者的力量,充实普查人才队伍。另一支是普查专家队伍,专家队伍既包括文物系统专家,也包括图书、档案、军事等其他领域专家,主要负责开展文物认定工作。以普查员为主体、普查专家为骨干、普查志愿者为补充、专兼结合的普查人才队伍全面建立并发挥重要作用。

2.普查经费基本落实到位。

为保障普查经费落实到位,2014年,我们配合财政部开展了普查经费督查工作。各省自查结果显示,2014年全国共落实年度普查经费4.12亿元,其中省级经费1.46亿元,地市级经费1.1亿元,区县级经费1.56亿元。省级、地市级普查经费基本落实到位,区县级经费紧张的问题有所缓解,各级经费落实比例和额度比2013年有明显提高。

各省(区、市)为保障普查经费落实也做了大量工作。湖北省文物局商财政部门同意,从省普查办专项经费中共安排150万元补助湖北省博物馆、荆州博物馆、襄阳博物馆等重点文物收藏单位。河南省为在普查中新增加的大型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拨付普查专项经费,并为普查工作任务较重、经费存在困难的40个县拨付经费。浙江省财政厅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整合省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在转移支付中给予各市、县(市、区)更大的经费分配自主权,省财政厅与省文物局对欠发达地区的普查设备给予了一定的支持。江苏省财政、省文物局印发《江苏省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专家认定、平台信息审核费及志愿者服务补贴管理办法(暂行)》,明确专家认定、平台信息审核费以及志愿者补贴的开支范围与标准。

3.统一制定普查标准规范

普查信息采集登录工作按国家文物局发布的《馆藏文物登录规范》相关内容实施,同时针对不同文物和藏品类型特点,研究制定登录要求。针对考古出土(水)品的普查登录发布《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出土(水)文物登录要求》,针对自然类藏品的普查登录发布《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馆藏自然类藏品登录要求》。印发《普查藏品登录操作手册》,为文物信息采集登录提供参考。这一系列标准规范也是普查的成果。

(三)文物认定和信息登录工作整体进入快车道

1. 大部分地区完成文物认定工作

文物认定工作的重点是文物系统外单位,目前,甘肃、宁夏、陕西、广西、海南、天津、山西、山东、福建、江苏、安徽、上海、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等18省(区、市)已完成认定工作,新疆、浙江、吉林等省(区、市)已进入收尾阶段。文物认定工作充分表明文物普查在全面掌握我国文物资源、加强国有文物监管、保护,提升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等方面的重要意义。一大批具有一定价值的文物得到发现和认定,纳入国家文物保护管理体系。

2. 文物信息采集登录审核工作顺利推进

自2014年6月全国可移动文物信息登录平台建成启用以来,藏品登录数量快速增长。去年年底,统一平台中登录的文物为868万件,2015年1月21日,统一平台中的文物数量突破1000万件;截至今天(2015年3月31日),平台已登录文物为1655万件,两个月新增了600多万件。2014年度登录文物数量居全国前十位的省(区、市)为:陕西、四川、江苏、浙江、甘肃、广东、河南、北京、山西、新疆。登录数量居全国前十位的单位为:陕西省考古研究院、故宫博物院、四川博物院、浙江省博物馆、吉林省博物院、延安革命纪念馆、天津博物馆、山西省考古研究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吐鲁番博物馆。江宁区博物馆、陕西省文物交流中心、苏州博物馆、扬州博物馆等200余家单位已完成文物信息登录工作。文物数量多、工作难度大的单位,如故宫博物院、陕西省考古研究院、山西省考古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所等进展也较为顺利,为我们做好普查工作增加了信心。很多省表示全部登录工作可在今年年底前完成。

3.大部分地区同步开展文物定级工作

由于各地专业力量和定级标准各不相同,我们并未对登录文物鉴定定级做出统一要求。在实际工作中,相当一部分省(区、市)结合普查文物登录认定审核工作,同步开展定级工作,积累了一些经验和创新性做法。如河南河南省普查办印发《关于做好全省文物认定和鉴定定级工作的通知》,按照各省辖市初步鉴定和省级复核鉴定两个阶段开展鉴定定级工作,初步鉴定工作已完成。陕西省对馆藏古生物化石进行鉴定并开展修复、保护工作。各省可结合本省工作实际及专业力量情况,安排普查期间同时进行定级工作。当然,定级工作要依法、按程序开展,要有专家鉴定,也要有省(区、市)级政府按行政程序认可。今年国家文物局也将出台相关标准规范。

二、目前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4年度普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仍面临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文物信息登录工作进展不平衡

各省(区、市)文物信息登录工作进展不平衡,工作进展最快的省份已登录文物数量是进展较慢省份的数百倍。工作进展不平衡的情况在各省(区、市)内部同样存在,个别省份普查数据的增长过于依赖几个地市、甚至几家文博单位,部分区县的登录工作甚至尚未启动。在国有单位文物收藏情况摸底调查阶段,共有15237家单位反馈收藏有文物,目前在统一平台注册账号的单位有8979家,仍有近4成单位尚未在平台注册。在已注册单位中,已经开展文物信息登录工作的单位为5689家(比例为64%),其他单位登录文物数量为零。收藏文物较为集中的重要文物收藏单位,如部分中央地方共建国家级博物馆和省级博物馆等,登录进度进展缓慢,工作难以推进。很多省(区、市)的登录进度被博物馆、考古所、文物商店等系统内单位拖了后腿。各省(区、市)应了解重点单位普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并积极采取措施。

(二)与重点部门、系统的协调沟通需进一步加强

一些省份的重点行业系统,如教育、图书、档案等仍然存在经费落实情况不理想、登录文物不够积极主动等问题。大家可以把难以解决的问题反馈至各省的普查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各地普查办应加强服务意识,按照国有单位文物收藏情况摸底调查建立的工作模式和掌握的线索,主动上门做好服务工作。

(三)、普查经费保障仍需加强

各地反映的普查经费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个别县无经费,二是行业外一些收藏文物较多的单位,如高校的图书馆、博物馆等缺少普查经费。解决这两大问题,除争取本级财政的支持外,主要依靠省级经费予以补助、支持。

(四)数据质量有待提高

一部分地区,特别是基层地区和文物系统外单位,因专业力量有限,文物基本指标项出现漏填、错填,照片不符合规范等问题。收藏单位、区县级、地市级审核把关不够严格,存在走过场的情况,无法保证普查质量。另有一部分收藏单位在平台申报的文物收藏量与馆藏实际数量严重不符,这一问题在收藏文物较多的省级博物馆、考古所较为突出。

三、2015年重点任务

距2016年底普查结束还有不到两年时间,普查时间已过半,根据国务院通知要求,结合普查整体目标和前一阶段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2015年各省(区、市)的工作目标主要包括六方面的内容:一是完成文物系统外收藏单位的认定工作。目前,21个省(区、市)已基本完成认定工作,其他省份争取在2015年上半年全面完成。二是文物收藏量在10万件以下的博物馆和文物系统外收藏单位,争取全部完成文物信息采集登录工作。三是省级博物馆、考古所、文物商店等集中收藏文物的机构,应完成70%的普查登录任务。一些正在进行新馆建设和改扩建工程的博物馆,要充分重视并合理安排普查工作。四是各级普查机构应加强质量控制,将差错率控制在0.5%以内。五是建设完成并抽取100万条文物数据,运行社会服务平台。六是完成文物登录制度基本框架的设计。

四、2015年普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保障普查登录进度

解决普查进度不平衡的问题,要抓基础、抓重点。省级普查办应加强服务,支持地市级、区县级和系统外单位开展工作,同时督促系统内重点文物收藏单位,如博物馆、考古所、文物商店等,加紧开展普查登录工作。希望各省级普查办要找准本省进展不平衡的原因,明确各单位任务目标,责任到人,将普查进度列入年度考核,分解任务,加强督导。国家文物局也会对各省工作积极协调、支持,一些工作进展较快的地区也可抽调力量,援助支持其他地区。

(二)做好信息审核,严把普查质量关

数据质量是普查工作的核心和关键,今年年初,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普查质量提出了要求。为加强质量管理,国家文物局印发《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进度管理和质量控制的通知》和《质量控制自查表》,根据普查进度,细化并明确每阶段工作目标。希望各地根据国家文物局的统一要求,建立普查进度管理和质量控制工作机制,通过自我检查、巡回检查、专项督查、专家议查、定期报告等多种方式充分保障普查质量。

(三)明确责任,确保平台数据安全

平台数据安全是建立可移动文物资源库、提供社会服务的基础。国家文物局将制定平台数据管理方案、平台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等,建立并完善数据监测和安全管理机制。保障平台数据安全的核心是在思想高度重视,措施制度到位,安全责任到人。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从运行维护出发、建设方从设备运行出发、各级普查办从有账号的人员管理出发,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目前平台暂时不支持下载功能,也是出于安全考虑。为进一步保障数据安全,今年还将启动异地备份工作。

(四)树立服务意识,推动普查成果惠及社会

普查成果服务社会相关工作既是普查的目标,也是我们争取社会支持的关键。今年将建成并运行综合管理和社会服务平台,平台将基于已登录文物信息,向社会公众动态展示普查成果,提供检索、查阅等公共服务。普查成果社会利用将综合考虑相关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收益,以“谁保管、谁受益、谁授权”为基本原则,出台相关办法。数据的利用,公益用途和商业用途将会有所区分,其中数据的商业使用将由收藏单位授权。

(五)立足长远,完成国家文物登录制度的初步设计

建立登录制度是普查的三个目标之一,在国务院通知及实施方案中均有要求,也是修订《文物保护法》的重要内容。目前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确定是指定制度,由各级政府指定公布。与此不同,登录制度以收藏单位主动申报、文物部门的认定为原则。本次普查与其他工作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登录制度的建立,将使普查从一个项目转变为制度建设,从临时的、单项的工作变为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这也是我们努力的方向。今年要制定出登录制度建设的整体框架。

同志们,2015年是可移动文物普查关键的一年,希望大家围绕重点工作,细化工作任务,充分保障质量,确保普查既定目标。以保护历史文物、传承传统文化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共同努力做好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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